有哪位大神瞭解託收業務嗎?
託收:由收款人開立匯票,委託銀行向付款人收取貨款的結算方式。
知乎用戶:商業銀行經營的支付結算業務的主要方式和內容是什麼?5 · 0 評論回答 一、性質 商業信用(銀行僅承擔代理職責) 二、法律依據 國際商會制定的《託收統一規則》(國際商務慣例) 三、當事人 1.委託人(賣方) 2.付款人(買方) 3.託收行 4.代收行 四、基本程序 1.委託人(賣方)向其所在地銀行提出託收申請,填寫託收指示書,賣方通常會開出以買方爲付款人的匯票,在跟單託收情況下再連同裝運單據(例如提單)等單據一起交給託收行。
2.託收行(賣方所在地銀行)接受申請後,以自己的名義委託代收行(買方所在地銀行)代爲辦理收款事宜。
託收
涵義 託收屬於商業信用,銀行辦理託收業務時,既沒有檢查貨運單據正確與否或是否完整的義務,也沒有承擔付款人必須付款的責任。
託收雖然是通過銀行辦理,但銀行只是作爲出口人的受託人行事,並沒有承擔付款的責任,進口人不付款與銀行無關。
出口人向進口人收取貨款靠的仍是進口人的商業信用。
如果遭到進口人拒絕付款,除非另外有規定,銀行沒有代管貨物的義務,出口人仍然應該關心貨物的安全,直到對方付清貨款爲止。
託收款項
託收款項是託收銀行接受委託人(一般是出票人或持票人) 的委託,將跟單匯票或有價單證寄代收行辦理託收,在未收妥之前,託收銀行對委託人所負的責任。
託收銀行一經受理託收業務,即構成託收銀行與委託人之間的權責關係,但託收結算業務屬商業信用,託收銀行只有代委託人託收款項的義務,不負代爲付款的責任。
因此,“託收款項”只反映代收行將票款收妥劃轉託收行,或付款人拒付,將單證退回委託人,都屬清償了權責關係,託收銀行受理託收業務,在對外寄出物權單據或託收憑證時對委託人所承擔的一種“或有負債”。
票據託收
票據託收是指銀行按照收款人(也可以是銀行自身)委託以其持有的商業匯票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過程。
託收工作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1、發出託收。
這是託收工作的第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即爲向付款人收取款項而發出的託收指令,規範的“發出託收”能最大化的降低託收風險,確保資金及時收回。
2、收到託收款項。
發出託收後,收到承兌人划來的票據款項,根據款項內容,覈對留存的託收憑證,經審查無誤後,覈銷託收卡片。
3、退票拒付及逾期處理。
當託收票據遭到承兌人的拒絕支付或者延遲支付時,應主動與承兌人聯繫,視情況採取重新託收、逾期催收、追索乃至訴訟。
4、遺失處理。
當託收的票據確已遺失時,及時向風險管理部門報告並提供資產保全的相關資料,相關的財務處理等工作。
具體做法:票據權利人可以單獨起訴銀行承兌匯票託收行,或同時起訴銀行承兌匯票託收行和銀行承兌匯票付款行,要求銀行承擔賠償責任,這也增加了商業銀行的法律訴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