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熱點榜和音樂榜在哪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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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舞蹈challenge到簡短的vlog,TikTok的熱門歌曲頻繁出現在這些視頻中。
不管是原創歌曲還是remix版本,選擇正確的音頻可以幫你的TikTok視頻獲得更多的受衆。
因爲對於TikToker來說,視頻中的音樂和視覺內容一樣重要。

抖音直播時怎麼放音樂

抖音直播時放音樂方法:1、進入“抖音”APP。
2、點擊右下角的“我”。
3、點擊上方的“三橫”圖標。
4、進入“企業服務中心”。
5、點擊“開始直播”即可進行直播。
6、打開手機中的音樂播放軟件,直接進行音樂外放。
7、繼續進行直播即可。

tiktok怎麼看看別人的直播?

TikTok這個新的流量陣地,大家不要以爲只能通過發短視頻才能獲取流量,其實TikTok還可以通過直播獲取流量!TikTok直播除了原生視頻和直播廣場等自然流量,還有商業流量,雖然TikTok購物車還沒普及,但TikTok直播還是很多玩家的!在此,我們和大家分享TikTok直播的另類玩法——無人直播。
一、無人直播 無人直播是早期就有的直播形式,早年在QQ虛擬視頻、鬥魚、虎牙都可以見到,近幾年通過國內的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臺又火了起來。
簡單來說,無人直播是完全視頻錄播,半真人出鏡或無人出鏡,固定場景或機位,可以24小時不間斷直播,持續吸引人氣,從而獲得打賞、引流、漲粉和帶貨等效果的一種直播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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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類型一看就懂。
課程類型學習週期運營週期預計粉絲 0基礎課程1天1周0-1萬 進階課程1個月1個月1-10萬 高階課程6個月1年10萬+ 免費領取價值299元的TikTok學習教程 二、常見的3種內容 2.1 音樂號 這類直播比較常見,有音樂節目或歌唱比賽等,可以轉化相關的音樂產品,如音樂書籍、光盤和車載U盤等; 2.2 影視號 播放精彩或經典的影視片段,可以漲粉,打賞或銷售產品等; 2.3 遊戲號 這類主要也是玩遊戲的精彩片段,重複播放可以增加粉絲粘度,CPS或接遊戲廣告。
三、操作方法 3.1、準備好有LIVE功能的TikTok賬號,目前TikTok LIVE還不需要實名認證或綁定手機號,粉絲量和APP版本達到一定的要求就可以; 3.2 除了直播伴侶,我們可以使用OBS軟件開啓推流,還可以獲取手機原相機權限替換相機畫面 3.3 在直播的過程中不能關閉TikTok,否則會導致直播失敗。
四、注意事項 4.1直播相關的設備(手機、支架配件等)要準備好,直播素材也要提前準備好(不要違規); 4.2 雖然平臺直播還沒有那麼嚴格,但儘量還是要走正規途徑,如果一味靠低俗獵奇來吸引人氣,這是不可取的。
目前TikTok直播還是比較早期的,無人直播對於專業玩家來講,是可以放大操作的。
普通玩家我們就不太建議了,畢竟這是和平臺的規則對抗,容易被封。
大家如果想靠TikTok直播LIVE賺美刀,還是腳踏實地穩紮穩打,真人出鏡拿打賞或帶貨方爲上上之策。

抖音快手上的那些視頻有自己版權嗎?

作者 |範志輝 最近,國內外音樂行業對於短視頻平臺的收入分配情況似乎都不太滿意。
先說國內。
7月8日,在由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與《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版權監管週刊”聯合舉辦的網絡直播中使用音樂的版權保護研討會上,音集協公開了網絡直播中使用音樂錄音製品的版權費標準草案。
網絡直播版權費標準(草案)是這麼規定的:泛娛樂直播(不含K歌)100元/直播間/年;泛娛樂直播(含K歌)300元/直播間/年;電商直播間10000元/直播間/年。
且不論這個收費標準是否合理,但這至少意味着,音樂行業很可能將新增一項頗具規模的版稅收入流。
這個草案的法律依據是去年新修訂的《著作權法》。
網絡直播屬於新修改《著作權法》規定的廣播行爲,如果直播中使用了錄音製品,平臺或主播應按照2021年6月1起實施的新修改《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即“將錄音製品用於有線或者無線公開傳播,或者通過傳送聲音的技術設備向公衆公開播送的,應當向錄音製作者支付報酬。
”)向錄音製作者支付報酬。
現實依據則來自於直播行業在大量使用音樂的情況下,獲得了巨大的商業利益。
據統計,2021年我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到7.03億人,其中僅秀場直播市場規模就達719億元。
然而,在網絡直播中使用音樂錄音製品已成爲常態的情況下,詞曲作者、音樂錄音製作者並沒有從中收到合理的報酬,被排除在利益蛋糕的分配之外。
而據預測,如果實現直播間全面付費,整個直播行業預估將給音樂權利人帶來22億元的版權收入。
儘管音樂錄音製作者普遍認爲此標準(草案)單價較低、簡單易行,使用者負擔很輕,但在半年的時間裏,音集協和中國音數協先後與直播平臺代表進行了三次費率的協商,但平臺方對收費標準草案存在很大分歧,目前進展依然遲滯。
爲了儘快讓權利人實現合法權益,音集協已經開始尋求通過訴訟立案和仲裁等途徑解決費率問題。
再來看國外。
國外行業媒體MBW 創始人Tim Ingham在播客中講述了三位資深從業者關於未來音樂業務的擔憂:TikTok目前不像Spotify、Apple Music或YouTube那樣向唱片公司和藝術家付款。
爲了表明這個擔憂不是空穴來風,Ingham特意強調了三位業內人士的身份:其中一位來自三大唱片,另外兩位音樂發行公司、音樂服務公司,相當於彙集了來自音樂版權生態系統不同環節的行業思考。
目前,TikTok與音樂公司合作的方式是以“買斷模式”獲得一定時期內的授權,支付一筆“與平臺上的消費脫鉤的預付款”。
比如TikTok每年或每兩年都會向版權方重新簽約授權。
重要的是,一旦這些所謂的“買斷”支票存入銀行,就等於授予TikTok在約定期限內使用這些音樂公司音樂的免費許可。
無論TikTok用戶如何使用這些音樂,使用它創建了多少視頻,這些視頻被TikTok用戶播放了多少次……所有這些都是無關緊要的。
假如你是一名音樂人,你的歌在TikTok上播放了數百萬次。
但這很可能與你從平臺獲得的收入無關,而是取決於你與分銷商或唱片公司的合同,與播放次數無關。
當然,這個合作模式的好處是唱片公司、版權方能夠獲得一筆不錯的預付,對於TikTok等短視頻平臺來說,一定時期內的成本是固定的,與收入規模無關。
而YouTube與版權方採用的就是另一種版權合作:分成模式。
基於YouTube 的Content ID系統,它可以識別用戶生成的包含音樂的內容視頻,每次播放一首歌曲——並且該播放從廣告或付費訂閱用戶那裏獲得收益——所產生的收益的商定部分會返還給版權所有者。
在“分成模式”下,平臺上的音樂使用量直接與收入掛鉤,無論是觀看、評論、分享還是創作、翻唱和混音,都爲音樂版權所有者提供了參與視頻貨幣化的機會。
也就是說,YouTube賺的錢越多,分配給音樂產業的錢也就越多,而且這些錢的增長是成比例的。
在理想狀態下,這兩種分配模式都無所謂孰優孰劣,畢竟你不能“既要又要”,有舍有得而已。
但隨着TikTok的爆炸式增長,一些行業從業者對“買斷模式”的擔憂越來越多。
MBW創始人Tim Ingham說:“當談到音樂與科技、媒體巨頭的關係時,音樂行業越來越擔心將重蹈覆轍。
你應該猜到了——在未向藝術家支付他們應得收入的情況下,建立以藝人爲基礎的業務。
” 其他幾位資深音樂行業從業者也提到,他們擔憂TikTok很快會變得過大、過強,以至於無法迫使其達成收入分成協議(即分成模式)。
“而上一次讓唱片公司碰到這樣規模和實力的公司導致失控的是MTV。
” 音樂行業的擔憂,除了TikTok的尾大不掉,更直接與TikTok、YouTube的競合關係有關。
根據彭博社今年6 月發佈的一篇報道,TikTok 在2021 年創造了 40 億美元的收入,其中大部分來自廣告。
到了 2022 年,eMarketer 預測TikTok 每年將產生120 億美元的收入,主要來自廣告。
今年 2 月,TikTok宣佈將其視頻長度從原來的15秒、30秒,最大長度擴大到 10 分鐘,與YouTube形成了直接競爭。
而爲了壓制TikTok在短視頻領域的擴展,YouTube此前也推出了短視頻產品YouTube Shorts。
兩者在產品功能上越來越接近,競爭也越來越白熱化。
根據 App Annie 的數據,2021 年夏天,美國地區TikTok用戶每月在該平臺上觀看的內容超過24 小時,而YouTube用戶每月接近22 小時。
而根據 data.ai 通過彭博社提供的數據,現在美國的TikTok用戶平均每月花費28.7 小時,同比去年同期增加了大約 6小時,遠超第二名Facebook的15.5小時。
隨着全球移動互聯網增長變緩,用戶的上網總時長也相對平穩,TikTok的迅猛增長必然會搶奪YouTube的用戶和業務,尤其是廣告收入。
那麼,TikTok又向音樂行業付了多少錢?可以參考高盛的報告做一個估算。
在一週發佈的最新版《 Music In The Air》報告顯示,2021年,“新興平臺”爲錄製音樂業務貢獻了所有廣告支持流媒體收入的30%,而TikTok僅僅只貢獻了“新興平臺”收入中的13%。
根據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的數據,可知2021年所有廣告支持的流媒體收入爲46億美元。
那麼,“新興平臺”貢獻的30%產值爲13.8億美元,其中來自TikTok貢獻的13%,約爲1.79億美元。
與TikTok的1.79億美元形成對比的是,YouTube在去年6月宣稱去年一共爲音樂人、詞曲作者、版權方支付了40多億美元,Spotify支付給音樂行業的版稅爲 50 億美元。
長此以往,TikTok的持續擴張很可能會擠壓YouTube的市場份額,也就是意味着YouTube付給音樂行業的收入將減少,而TikTok的買斷費用波動不太可能很大。
也就是說,音樂行業來自視頻渠道的總收入增長會減緩,甚至負增長。
眼見蛋糕越分越小,音樂行業可能也不會答應。
那麼,有沒有可能重新與TikTok等平臺重新訂立分配規則呢? 根據Tim Ingham的消息來源,TikTok確實考慮過這一合作方式,直到三大唱片中的一家與TikTok達成了一筆鉅額的“買斷”許可協議,其他音樂公司不得不順勢而爲。
對於業內的質疑和擔憂,TikTok全球音樂主管Ole Obermann如此迴應: “從一開始,我們就想向版權方付費,我們組建了一個團隊來做這件事。
我們爲我們達成的合作以及如何在短短几年內爲行業提供新的、不斷增長的收入流,以及成爲所有類型藝術家的強大營銷和宣傳平臺感到自豪。
我們爲使用 TikTok 獲得成功的新老藝術家感到高興,與粉絲建立聯繫,並開始他們的職業生涯。
這一成功以及平臺的力量,已轉化爲唱片和版權合同、職業生涯的開始、顯著的流媒體提升,以及 TikTok對全球榜單產生了積極影響。
TikTok 是一項率先採用短視頻的獨特服務,我們不是流媒體平臺,也不提供訂閱模式。
我們以滾動方式獲得授權許可,隨着 平臺上音樂互動方式的發展,我們的商業模式也將進化。
”Ole Obermann指出,TikTok已成爲世界上最強大的音樂宣傳工具之一,也成爲希望與三大唱片簽約的藝術家的強大工具,並直接影響了Spotify等流媒體平臺上的播放數據,爲Spotify和Apple Music等平臺的消費提供動力,以間接的方式通過收入分成支付給音樂行業。
強調TikTok是推廣平臺,而不是消費平臺,這也是雙方談判達成“買斷模式”的核心邏輯。
不過,這套說辭看似無懈可擊,但現實中,字節跳動已經分別在國外、國內兩個市場推出了自己的音樂流媒體服務:Resso和汽水音樂,將自己的領地從推廣延伸到了消費領域。
數據顯示,截至去年11月,自2020年上線以來,僅在巴西、印度和印度尼西亞提供服務的音樂流媒體服務Resso已擁有超過4000萬月活用戶。
根據研究公司報告,Resso在去年前10個月的下載量爲8470 萬次,高於正式推出時2020年全年的3650萬次,保持較高增速。
不難預測,有了在新興市場的成功經驗,未來Resso不可避免地會在英國、歐洲、美國等更多市場推出。
汽水音樂也將基於抖音的協同優勢,進一步向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網易雲音樂搶份額。
而抖音與汽水音樂、TikTok與Resso的業務組合,再加上字節跳動在從內容生產、音樂宣發到版權代理髮行等基礎設施層面的佈局,無疑是影響未來幾年音樂格局的最大變量。
(舊文回顧) 不過Ole Obermann 的迴應也很靈活,沒有把話說死, “隨着平臺上音樂互動的發展,我們的商業模式也會進化”。
但在與TikTok的下一輪版權談判中,新的合作模式具體能不能達成,就要看三大唱片、Merlin等行業巨頭夠不夠團結堅定了。
有意思的是,如果國外同行知道中國音樂市場正在推動網絡直播音樂使用付費,或許會感嘆於曾經的盜版重災區,如今已經走在時代的潮頭了。
正如從實體唱片向MP3、流媒體的轉變,每一次新興媒介的崛起,都可能帶來全新的生產關係和盈利模式。
在流媒體、短視頻與版權方的博弈中,誰會最終佔據市場的主導權,可以讓子彈再飛一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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