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有哪些法律問題需要注意。?
前有雪莉、林珊珊,後有“帶貨一姐”薇婭,稅務風險已經成爲MCN機構和主播不得不警示的系統性風險。
從現狀來看,MCN機構或主播一旦涉嫌偷漏稅,不單要面臨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補繳稅款、繳納罰款、加收滯納金,還可能被全網封禁,基本上再也無法從事直播帶貨,對職業生涯發展來說是致命打擊。
如果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MCN機構或主播未繳納相應稅款滯納金,或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三、直播帶貨的風險防控措施 1.直播不得含有廣告法禁止的內容
直播帶貨會遇到什麼樣的問題?
在選品方面,再給大家一些建議,就是能夠通過生產加工環節,或者能夠視頻能夠建立信任感的產品,效果更佳,比如地方特色的小喫,土特產等等,是獨一無二的產品,一定會打爆直播間,賺取利潤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賺錢不難,難的思路。
最後送大家四個字,那就是堅持到底。
每個火的直播間都有值得學習的地方,不要對他們總是羨慕嫉妒恨,而是要總結一下他們火的邏輯,找出一條最適合自己的風格。
對於直播帶貨你怎麼看?
2020年的春節註定是會紮在人們心底的,宅家避疫,不僅讓人們更加關注互聯網,關注那些與我們看似沒有關係卻又息息相關的“其他人”,同時經濟的滯緩也讓大批線下實體企業開始接觸線上模式,力圖尋求突破口,實現企業轉型。
直播不是一個新的名詞,但在今年之前誰也沒料到這個賽道會以這樣的形式進入高速運轉的常態化,各類平臺、網紅主播甚至明星、地方官員都加入進來,不管是爲了自身的發展還是爲帶動經濟、扶貧助農做貢獻,總之,直播帶貨它確確實實就這樣無預兆地闖進了我們的日常生活。
早在之前就已經高速發展的淘寶直播,又迎來了一大波流量,通過淘寶直播帶貨交易的商家上至房地產銷售,下至瓜果農民,各行各業都在這個平臺展露頭角,呈現百花齊放的姿態。
風險和明天不知道哪一個先來到,有些企業快速應對,成功轉型,有些企業無法抗住壓力,消失於時代洪流。
隨時調整姿態應對危機纔是在這個快到飛起的社會中正確的生存發展之道。
2016年淘寶直播率先入場帶來電商直播的春風,2019年電商直播爆火,巨大的流量引導着快手、抖音、小紅書等社媒平臺紛紛加入直播帶貨的戰場。
2020年初,因爲疫情,又有一大批商家加入線上直播平臺,憑藉着這股線上趨勢,人人直播的時代已經到來,消費場景從線下逐漸轉移至線上,如何在直播這個大舞臺上佔據C位,將會是對商家未來的最大考驗。
所以你說該怎樣看待“直播帶貨”這樣在萬物互聯與社會性事件激盪下的產物,這麼一個巨大的市場亦或者是廝殺的戰場?隨着資本的踊躍入場,就避不開競爭角逐,直播帶貨也在激烈的競爭中不斷完善、不斷髮展,都是燒出來的,要麼燒腦子要麼燒錢,只能說,有錢的捧個錢場,沒錢的...捧個人場...等浪潮退卻、逐步降溫,後續也必然會開始規範行業準則,新的經濟形勢在促進社會發展的同時慢慢會融入成爲歷史進程的一部分,在湊熱鬧的同時候也切忌盲目跟風,需對自身對行業有一定了解纔好入局。
知瓜數據-淘寶直播全網/行業流量數據大盤
如何看待直播帶貨賣理財產品,你會買嗎?
大致瀏覽了一下現有回答,大家的第一反應基本都是“不會”。
要是現在這種網紅直播帶貨法,“哇塞!這款理財產品太太太……棒啦!” ——當然,誰都不會買。
任哪個監管部門也不會同意的。
但我們不要停留在這一層,來拆解一下: 1、誰來直播帶貨? 2、怎麼個直播帶貨法? 3、帶的是哪些理財產品? 先來看第一個問題,誰來直播帶貨? 不可否認,理財產品是具有【一定】專業門檻的銷售品。
我在用“一定”這個詞的時候,都斟酌了一下。
實際上,雖然銀行、證券從業資格對於專業人士來說是再基礎不過的考試,但是如果將分母放在廣大羣衆中,這個專業門檻其實是【比較高】的。
想想你聽到“6億人月入一千元”時的震驚,但這就是事實。
金融監管機構對理財產品的銷售一直以來都有着嚴格規定。
理財產品是一個大概念,銀行、證券、保險業的很多產品都屬於“理財產品”的範疇。
就以銀保監會爲例吧,早在銀監會時期,2011年就有《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後來的銀保監會2018年又發佈了新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整體的監管趨勢是越來越嚴。
從“誰來直播”這個問題來說,答案只有一個:具有理財產品銷售資質的專業人員。
再看第二個問題,怎麼個直播帶貨法? 像現在的帶口紅、農產品這樣,即便是客觀描述產品特徵,也是不夠的。
理財產品作爲涉及投資者大額資金的標的,投資者自己也會相當謹慎,監管機構同樣有一系列銷售要求的“小鞭子”在督促。
還以銀行爲例吧。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向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風險,不得宣傳或承諾保本保收益,不得誤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財產品。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應當全面、如實、客觀地反映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充分披露理財產品類型、投資組合、估值方法、託管安排、風險和收費等重要信息,所使用的語言表述必須真實、準確和清晰。
商業銀行發行理財產品,不得宣傳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在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只能登載該理財產品或者本行同類理財產品的過往平均業績和最好、最差業績,並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資者“理財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等於理財產品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而且上面這些要求可不是說說就玩的,再來換券商看看: 華泰證券違規代銷喫罰單 2019年8月26日,江蘇證監局發佈公告稱,經查,華泰證券在代銷“聚潮資產-中科招商新三板I期A、B專項資管計劃”過程中,存在使用未經報備的宣傳推介材料的情形。
該行爲違反《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管理規定》第十條的規定,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不完善,決定對華泰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中國財富網)你看,連沒有報備宣傳推介材料都要喫罰單,夠嚴了吧? 再這樣的監管環境下,要想“直播帶貨理財產品”,還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但也不是不可能,只是要想萬人空巷的效果只怕是難了,但如果是出於擴大宣傳受衆、增加影響力的考慮,也不是絕無可能。
再來看第三,帶什麼理財產品? 各個金融監管機構都有“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需要對每個客戶的風險偏好、有針對性地銷售理財產品。
簡單來說,就是: 你是什麼水平,纔給你賣什麼樣的理財產品。
我們去買理財產品之前,都要做一個風險測評,測評的結果有以下幾種: 保守型、穩健型、平衡型、成長型、進取型。
給“保守型”的賣菜大媽銷售中高風險的產品,靠譜麼? 給“成長型”的金融專業人士銷售保本型產品,人家可能也壓根看不上。
那麼,直播帶貨的受衆是什麼?還是老百姓。
所以,如果理財銷售真的走向“直播帶貨”,帶的也只能是中低風險的理財產品、甚至是保本理財產品。
同時,還得考慮在流程上匹配適格投資者,這些都需要進一步完善。
如果直播帶貨賣理財產品真的滿足上面的條件,那麼,還是可以考慮看一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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