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各大電子商務平臺的特點分別是什麼?商業模式有什麼區別?

三、混合型: 垂直電商發展到一定程度必然會遇到瓶頸,突破瓶頸的最有效方式就是類目擴張,比如一開始做3C數碼的京東,主做化妝品的聚美、樂蜂,主做圖書的亞馬遜、噹噹,現在他們都已經發展成爲電商平臺,當然我相信更多的是資本運作導致的必然結果。
這些平臺的特點就是自營+店鋪,自營原來的優勢類目,通過擴大市場份額,爭取更多的議價能力,賺取供應商銷售差價;引入更多類目的品牌商入駐開店,通過佣金、服務費、廣告費等收益。
四、閃購型: 閃購網站本質上也屬於平臺,但是區別還是很大,閃購平臺沒有店鋪,以品牌爲單位做限時搶購。
比如唯品會,聚划算,這類促銷主要核心競爭力就是限時、限量、最低價。
五、導購型:

想了解各個跨境電商平臺的區別是什麼?

優勢: 1.電子商務的鼻祖,擁有龐大的客戶羣和流量優勢; 2.具有強大的倉儲物流系統和服務,尤其是北美、歐洲、日本地區。
賣家只需要負責出售產品,後期的打包,物流,退換貨都由亞馬遜提供統一的標準的服務模式; 3.通過亞馬遜FBA配送的方式,賣家可以實現各種商品,包括大件商品的銷售。
劣勢: 1.對賣家的產品品質要求高; 2.手續較其他平臺略複雜; 3.市場比較成熟,競爭激烈。
二、ebay 優勢: 1.ebay是四大平臺裏創立時間最早的平臺; 2.在一些小的類目,例如汽配,摩配,汽車改裝件,收藏藝術品類目銷量比亞馬遜高; 3.開店門檻比較低。
劣勢: 1.整體的流量和買家數量上落後於亞馬遜; 2.一般採用paypal 付款,具有一定的風險;

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

《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是2021年4月2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廣東省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規定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的相關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和評價指標等內容。
該標準適用於對網絡零售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的綜合誠信評價。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標準計劃 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由廣東省商務廳提出並組織實施,由廣東省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成立項目組、資料收集分析 2017年9月,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聯合廣東德信行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廣東省地方標準《電子商務平臺誠信評價指標》項目組,確定工作計劃、分工,開展資料收集、研究。
開展現場調研 2017年9~12月,提出調研方案,確定調研範圍,推薦調研對象,組織人員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電商企業調研,收集調研資料。
研究、編制評價指標體系2017年12月~2018年1月,根據資料分析及現場調研情況,識別電子商務平臺的類型、特色,確定以傳統的網絡零售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爲研究對象,研究分析影響其商務誠信的因素,選擇優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編制評價指標體系,組織研討。
編制標準草案 2018年1~3月,結合前期調研、研討的情況,對預研究階段的標準草案重新梳理,優化標準的框架、主要內容,完善標準草案。
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8年4~5,編制標準編制說明,廣東省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組內徵求意見,組織專家研討、修改標準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8年5-10,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分批向相關管理部門、高校、行業協會、科研院所、企業等共104家單位徵求意見,共收到71家單位回覆,其中,回覆並提出意見的單位有25家;有33家單位沒有回覆。
與廣東省商務廳相關處室、廣東省網商協會開展座談會,就標準的相關內容及反饋的意見進行交流討論。
項目組對回收的意見進行彙總、分析處理,根據處理的結果對標準及其編制說明進行修改、完善。
2018年11月-2019年6月,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落實新標準化法、開展廣東省地方標準清理的工作部署,跟進標準送審情況。
2019年7-8月,項目組蒐集跟進電子商務相關領域政策、法規及標準規範等資料的變化,對標準內容進行評估,進一步完善標準送審材料。
2020年7月17日,受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組織相關專家在廣州召開了廣東省地方標準審定會,對《電子商務平臺誠信評價指標(送審稿)》標準進行了審定。
專家組聽取了該項標準制訂情況彙報,對標準文本及相關資料進行了審查、質詢、討論,共提出23條意見,最後一致同意通過該項標準的審定。
按專家組的意見,標準名稱改爲《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
會後,項目組根據審定會上彙總的專家意見,開展分析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了標準,並兩次發給各位專家審覈確認,最終形成報批。
發佈實施2021年1月21日,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
2021年4月21日,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實施。
制定依據: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起草單位: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廣東德信行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馮智輝、陳麗旋、彭智鋒、高潔、高晶、葉巧雲、張立盈、方明、羅軒、李國龍、吳雨洲、張嘉唯、謝家民、阮瑞珊。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規定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的相關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和評價指標等內容。
該標準適用於對網絡零售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的綜合誠信評價。
引用文件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該標準發佈之後,應由相關部門大力組織宣貫活動和集中培訓,增強實施該標準的自覺性。
同時相關部門應反饋該標準的實施效果,使用中有何問題或建議,通過信件或電子郵件及時反饋給起草單位,爲標準的修訂提供基礎。
通過標準的實施、監督、評價和改進活動,使標準得到有效運用。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的制定,從電子商務平臺的經營企業、商戶、第三方服務商、顧客等視角對平臺誠信綜合評價體系進行研究,確立評價指標,爲平臺企業自我評價、改進自身的誠信管理水平、牽引平臺相關各方加強誠信提供科學遵循,爲第三方誠信服務機構針對電子商務平臺誠信進行的綜合評價活動、同時也爲監管部門對平臺誠信情況進行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該標準實施應用後評價結果可爲網商選擇平臺入駐、消費者選擇平臺消費提供了參考;爲政府的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提供前瞻性的工具;通過該標準的實施引導電子商務平臺加強誠信建設,培養各方誠信觀念和提高社會整體信用水平。

DB44/T2274.3-2021

《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是2021年4月2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廣東省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規定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的相關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和評價指標等內容。
該標準適用於對網絡零售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的綜合誠信評價。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標準計劃 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由廣東省商務廳提出並組織實施,由廣東省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成立項目組、資料收集分析 2017年9月,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聯合廣東德信行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廣東省地方標準《電子商務平臺誠信評價指標》項目組,確定工作計劃、分工,開展資料收集、研究。
開展現場調研 2017年9~12月,提出調研方案,確定調研範圍,推薦調研對象,組織人員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電商企業調研,收集調研資料。
研究、編制評價指標體系2017年12月~2018年1月,根據資料分析及現場調研情況,識別電子商務平臺的類型、特色,確定以傳統的網絡零售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爲研究對象,研究分析影響其商務誠信的因素,選擇優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編制評價指標體系,組織研討。
編制標準草案 2018年1~3月,結合前期調研、研討的情況,對預研究階段的標準草案重新梳理,優化標準的框架、主要內容,完善標準草案。
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8年4~5,編制標準編制說明,廣東省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組內徵求意見,組織專家研討、修改標準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8年5-10,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分批向相關管理部門、高校、行業協會、科研院所、企業等共104家單位徵求意見,共收到71家單位回覆,其中,回覆並提出意見的單位有25家;有33家單位沒有回覆。
與廣東省商務廳相關處室、廣東省網商協會開展座談會,就標準的相關內容及反饋的意見進行交流討論。
項目組對回收的意見進行彙總、分析處理,根據處理的結果對標準及其編制說明進行修改、完善。
2018年11月-2019年6月,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落實新標準化法、開展廣東省地方標準清理的工作部署,跟進標準送審情況。
2019年7-8月,項目組蒐集跟進電子商務相關領域政策、法規及標準規範等資料的變化,對標準內容進行評估,進一步完善標準送審材料。
2020年7月17日,受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組織相關專家在廣州召開了廣東省地方標準審定會,對《電子商務平臺誠信評價指標(送審稿)》標準進行了審定。
專家組聽取了該項標準制訂情況彙報,對標準文本及相關資料進行了審查、質詢、討論,共提出23條意見,最後一致同意通過該項標準的審定。
按專家組的意見,標準名稱改爲《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
會後,項目組根據審定會上彙總的專家意見,開展分析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了標準,並兩次發給各位專家審覈確認,最終形成報批。
發佈實施2021年1月21日,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
2021年4月21日,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實施。
制定依據: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起草單位: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廣東德信行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馮智輝、陳麗旋、彭智鋒、高潔、高晶、葉巧雲、張立盈、方明、羅軒、李國龍、吳雨洲、張嘉唯、謝家民、阮瑞珊。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規定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的相關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和評價指標等內容。
該標準適用於對網絡零售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的綜合誠信評價。
引用文件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該標準發佈之後,應由相關部門大力組織宣貫活動和集中培訓,增強實施該標準的自覺性。
同時相關部門應反饋該標準的實施效果,使用中有何問題或建議,通過信件或電子郵件及時反饋給起草單位,爲標準的修訂提供基礎。
通過標準的實施、監督、評價和改進活動,使標準得到有效運用。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商務誠信評價指標—第3部分:電子商務平臺綜合誠信評價》(DB44/T 2274.3-2021)的制定,從電子商務平臺的經營企業、商戶、第三方服務商、顧客等視角對平臺誠信綜合評價體系進行研究,確立評價指標,爲平臺企業自我評價、改進自身的誠信管理水平、牽引平臺相關各方加強誠信提供科學遵循,爲第三方誠信服務機構針對電子商務平臺誠信進行的綜合評價活動、同時也爲監管部門對平臺誠信情況進行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該標準實施應用後評價結果可爲網商選擇平臺入駐、消費者選擇平臺消費提供了參考;爲政府的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提供前瞻性的工具;通過該標準的實施引導電子商務平臺加強誠信建設,培養各方誠信觀念和提高社會整體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