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平臺的規則,越詳細越好。?

第一: 平臺應在中國境內辦理 工商登記 ,並按相關規定在海關辦理註冊登記。
第二: 平臺應當向海關實時傳輸交易電子數據,並對交易真實性、消費者身份真實性進行審覈。
第三: 建立平臺內交易規則、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良信息處理等管理制度。
審覈入住平臺的 跨境電商 企業主體身份真實性、公示主體信息和消費者評價投訴信息等。
第四: 將國內電商和跨境電商進行區分和隔離,或者以明顯標識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和非跨境商品予以區分。
第五: 在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時履行先行賠付責任。
第六: 建立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敦促跨境電商企業做好商品找回、處理、報告工作,對不採取主動召回的企業可採取暫停其業務的處罰措施。

跨境電商平臺的規則,越詳細越好。?

跨境電商平臺的規則,越詳細越好。
?關注者 11被瀏覽 7,611 登錄後你可以不限量看優質回答私信答主深度交流精彩內容一鍵收藏登錄翟東衛物流律師 廣東瀛尊律師事務所 專職律師 跨境電商平臺的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第一: 平臺應在中國境內辦理工商登記,並按相關規定在海關辦理註冊登記。
第二: 平臺應當向海關實時傳輸交易電子數據,並對交易真實性、消費者身份真實性進行審覈。
第三: 建立平臺內交易規則、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良信息處理等管理制度。
審覈入住平臺的跨境電商企業主體身份真實性、公示主體信息和消費者評價投訴信息等。
第四: 將國內電商和跨境電商進行區分和隔離,或者以明顯標識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和非跨境商品予以區分。
第五: 在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時履行先行賠付責任。
第六: 建立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敦促跨境電商企業做好商品找回、處理、報告工作,對不採取主動召回的企業可採取暫停其業務的處罰措施。

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

《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是2021年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規定了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商家信用評價相關術語和定義、縮略語、基本要求、評價要素和指標、評價流程和信用檔案管理。
該標準適用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上商家的信用評價。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隨着互聯網技術發展和網絡購物熱情高漲,跨境電子商務成爲中國國際貿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也成爲中國經濟重要的增長熱點。
據商務部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城市達有10個,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已有5000家,企業超過20萬家。
2015年中國跨境電子商務全年進出口交易總額達4.56萬億元,同比增長21.7%,預計2016年將達6.5萬億元。
然而,伴隨着快速增長的跨境交易趨勢,跨境電子商務領域普遍存在着消費者不信任、服務體系不完善等問題,正品品質無保障、銷售保質期臨近商品、虛假誇大宣傳、售後保障不到位等商家信用不足問題日益凸顯,也成爲制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
信用是新商業時代的通行證。
良好的商業信用是經濟貿易活動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基礎和保障。
由於缺乏健全的商業信用體系和行之有效的信用評價機制,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雙方往往只能依靠孤立的碎片信息和數據開展風險高、保障低的交易。
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
編制進程:標準計劃2018年1月9日,國家標準計劃《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20173549-T-469)下達,項目週期24個月,由TC563(全國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佈實施 2020年7月21日,國家標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
2021年2月1日,國家標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實施。
制定依據:國家標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主要起草單位:阿里巴巴(中國)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杭州市標準化研究院、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業行業委員會、河南征信信用評估有限公司、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實驗區管理服務中心、杭州國家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測處置中心、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中國計量大學、河北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硃紅儒、陳麗平、韓偉、蔣宏、李多全、童洪文、姚歆、趙霽飛、趙敏、吳羽傑、廖煒、李劍、許燕君、徐夏欣、丁玲玲、霍壽鵬、茅海軍、龔月芳、米德中、安麗娜。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規定了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商家信用評價相關術語和定義、縮略語、基本要求、評價要素和指標、評價流程和信用檔案管理。
該標準適用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上商家的信用評價。
引用文件 參考資料:意義價值 《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有助於跨境電子商務在誠信的商業環境下健康開展,促進形成良性競爭的新商業模式,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有助於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一方面是對國家關於信用體系建設等要求的具體落實,另一方面更有利於營造更公平的跨境電子商務經營環境,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GB/T39053-2020

《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是2021年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規定了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商家信用評價相關術語和定義、縮略語、基本要求、評價要素和指標、評價流程和信用檔案管理。
該標準適用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上商家的信用評價。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隨着互聯網技術發展和網絡購物熱情高漲,跨境電子商務成爲中國國際貿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也成爲中國經濟重要的增長熱點。
據商務部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城市達有10個,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已有5000家,企業超過20萬家。
2015年中國跨境電子商務全年進出口交易總額達4.56萬億元,同比增長21.7%,預計2016年將達6.5萬億元。
然而,伴隨着快速增長的跨境交易趨勢,跨境電子商務領域普遍存在着消費者不信任、服務體系不完善等問題,正品品質無保障、銷售保質期臨近商品、虛假誇大宣傳、售後保障不到位等商家信用不足問題日益凸顯,也成爲制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
信用是新商業時代的通行證。
良好的商業信用是經濟貿易活動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基礎和保障。
由於缺乏健全的商業信用體系和行之有效的信用評價機制,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雙方往往只能依靠孤立的碎片信息和數據開展風險高、保障低的交易。
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
編制進程:標準計劃2018年1月9日,國家標準計劃《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20173549-T-469)下達,項目週期24個月,由TC563(全國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佈實施 2020年7月21日,國家標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
2021年2月1日,國家標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實施。
制定依據:國家標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主要起草單位:阿里巴巴(中國)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杭州市標準化研究院、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業行業委員會、河南征信信用評估有限公司、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實驗區管理服務中心、杭州國家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測處置中心、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中國計量大學、河北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硃紅儒、陳麗平、韓偉、蔣宏、李多全、童洪文、姚歆、趙霽飛、趙敏、吳羽傑、廖煒、李劍、許燕君、徐夏欣、丁玲玲、霍壽鵬、茅海軍、龔月芳、米德中、安麗娜。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規定了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商家信用評價相關術語和定義、縮略語、基本要求、評價要素和指標、評價流程和信用檔案管理。
該標準適用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上商家的信用評價。
引用文件 參考資料:意義價值 《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信用評價規範》(GB/T 39053-2020)有助於跨境電子商務在誠信的商業環境下健康開展,促進形成良性競爭的新商業模式,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有助於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一方面是對國家關於信用體系建設等要求的具體落實,另一方面更有利於營造更公平的跨境電子商務經營環境,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