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強制實施!歐盟產品合規新要求!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歐洲快訊!

歐洲站又有新規定啦!

最近有很多歐洲站的賣家反映說收到了亞馬遜產品合規通知郵件——

如果你在歐盟和北愛爾蘭銷售非食品類商品,2024年您將需要滿足《通用產品安全法規》(GPSR)的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①確保您在歐盟和北愛爾蘭銷售的所有產品符合現有的標籤和可追溯性要求。

②有一個負責這些產品的歐盟責任人。

③在產品上貼上標籤,註明負責人、製造商(如有適用)的聯繫信息。

④標籤產品的類型,批號或序列號。

⑤在適用的情況下,用所在國的語言在產品上貼上安全信息和警告的標籤出售。

⑥顯示每個產品的負責人信息、製造商名稱和聯繫方式在線列表中的產品。

⑦在在線列表中顯示產品圖片和識別產品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

⑧以銷售國家/地區的語言顯示在線列表中的警告和安全信息。

2024年12月13日強制實施!歐盟產品合規新要求!

(郵件截圖)

新規將於2024年12月13日強制實施!

建議賣家儘早完成相關要求!

什麼是GPSR?

2024年12月13日強制實施!歐盟產品合規新要求!

GPSR是指歐洲委員會制定的新《通用產品安全法規》,是保障歐盟市場上產品安全的基本法律規範。將在2024年12月13日起取代現行的《通用產品安全指令》和《食品仿製產品指令》。

適用範圍:線下及線上銷售的所有非食品類產品。

GPSR與之前的安全法規有何不同?

GPSR是對之前歐盟《通用產品安全指令》(GPSD)的進一步修正及完善,在產品合規負責人、產品標籤、證明文件、溝通渠道等方面均做出了重要調整,增加了新的合規要求。

1.產品合規負責人增加

GPSD:(1)製造商 (2)經銷商 (3)進口商 (4)製造商代表

GPSR:(1)製造商 (2)進口商 (3)經銷商 (4)授權代表 (5)履行服務提供商 (6)在線市場提供商 (7)對產品進行大幅修改的製造商以外的實體【增加了3種類型】

2.產品標籤增加

GPSD:(1)生產者的身份和詳細信息 (2)產品參考號或批次號 (3)警告信息(如果適用)

GPSR:(1)產品類型、批次或序列號 (2)製造商名稱、註冊商號或註冊商標 (3)製造商的郵政地址和電子地址 (4)警告信息(如果適用) (5)兒童適合年齡(如果適用)【增加了2種類型】

3.證明文件更加詳細

GPSD:(1)說明書 (2)測試報告

GPSR:(1)技術文件 (2)說明書 (3)測試報告【增加了技術文件】

4.溝通渠道增加

GPSD:不適用

GPSR:(1)電話 (2)郵件地址 (3)製造商網址【增加了溝通渠道,溝通更加便利】

GPSR是歐盟關於產品安全法規的重要文書,是歐盟對於產品安全管控措施進一步加強的重要體現。建議賣家及時自查產品的合規性,確保正常銷售。

GPSR有哪些強制性要求?

GPSR要求,如果經營者進行網絡遠程銷售,那麼應當在其網站上清晰、顯著地標明下列信息:

a. 製造商名稱、註冊商號或商標以及郵政和電子地址

b. 如果製造商沒有歐盟地址,則提供歐盟責任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

c. 產品標識符(例如照片、類型、批次、描述、序列號)

d. 警告或安全信息

因此,爲了產品的合規銷售,只要你的產品進入到歐盟市場,符合條件的賣家就必需註冊歐盟責任人,並且確保產品帶有可識別信息,具體內容如下:

1.註冊歐盟責任人。

GPSR 要求對於投放到歐盟市場的每件產品,必須有一個在歐盟設立的經濟運營商,明確負責安全相關任務。該負責人應在產品或其包裝上或隨附文件中標明相關信息。確保可以根據要求向市場監督機構提供技術文件,歐盟境外製造商的產品在歐盟出現任何故障/事故/召回等問題,應由歐盟授權代表進行聯絡,通報,並與主管機關進行溝通聯繫。

2.確保產品帶有可識別信息(批次號或序列號)

在可追溯性方面,製造商有一項新義務,即確保其產品帶有可識別產品的信息(例如批次號或序列號),這些信息對消費者而言需要易於查看和辨認。GPSR要求經濟運營商能夠在供應後10年和6年內分別提供有關產品的信息,並識別其採購方或供應方,因此賣家需要收集和存儲相關數據。

歐盟市場產品審覈愈加嚴格,各大平臺都已逐漸強制產品合規。(例如速賣通等,點擊查看《速賣通嚴查合規!歐盟責任人與CE認證有何關係?》)

建議賣家及時自查,打算入駐的賣家需提早做好合規準備。如果產品進入到歐洲市場而被地方當局發現不合規,產品可能將被直接召回,最後可能需要移除庫存才能申訴恢復銷售。

(來源:跨境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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