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有效應對一次性塑料產品帶來的環境挑戰,德國聯邦環境署(UBA)推出了德國一次性塑料基金平臺 (DIVID),並要求賣家進行註冊合規。

自2025年1月1日起,德國的一項法規(一次性塑料商品生產者責任延伸)將影響賣家在亞馬遜德國站(amazon.de 商城)出售的包含一次性塑料的商品。

“一次性塑料”商品是指滿足以下兩個標準的商品:

1.全部或部分由塑料製成;

2.不是爲了在其生命週期內經歷多個商品週期而設計、開發和銷售的商品,即該商品不會退還給製造商或分銷商重新灌裝,也不會重新用於其原本的製造用途。

覆蓋範圍內的商品具體包括:

1.食品容器,即用於食品且滿足以下條件的容器,如用於以下食品商品的盒子(帶或不帶蓋子):旨在直接食用,無論是現場食用還是外帶;通常從容器中直接食用;無需進一步準備如烹飪、煮沸或加熱即可食用。但含有食物的飲料容器、飲料杯、盤子、小包和鋁箔包裝不屬於此類食品容器;

2.包裝袋和薄膜包裝,由柔性材料(如包裝紙)製成的袋子和薄膜包裝:旨在直接從袋子或薄膜包裝中食用;無需進一步準備;

3.容量不超過3升的飲料容器:用於盛放液體的容器,例如帶或不帶外包裝的飲料瓶、複合飲料容器(包括其封口和蓋子),但帶塑料蓋或蓋子的玻璃或金屬飲料容器不屬於此類飲料容器;

4.飲料杯:包括其蓋子和封口;

5.輕型塑料購物袋:即壁厚小於50微米的塑料購物袋,無論是否帶有手柄,在商品或產品銷售點提供給消費者使用;

6.溼巾:即用於身體護理和家庭護理的溼紙巾,但爲專業用途而構思、設計並投放市場的溼巾(例如醫療或保健溼巾)不符合個人護理或家庭使用的標準,不被視爲在此範圍內;

7.氣球:不包括用於工業或商業用途且不向消費者提供的氣球;

8.帶濾嘴的菸草製品:包括帶濾嘴的菸草製品與菸草製品結合使用的過濾器;

9.自2026年1月1日起,《爆炸物法》第3條第1款第4款所指的煙花也將出現在一次性塑料產品清單中。

而垃圾袋、早餐袋或保鮮袋不屬於法規規定的“手提袋”;ewkfondsg 附件1中的第5條不屬於此法規的範圍。

在德國售賣以上一次性塑料產品的賣家需要註冊此法規。並不是所有售賣塑料產品的客戶都需要註冊。例如,可以重複利用的塑料水杯,塑料製品的收納盒都是不需要註冊的。

二、需要做些什麼?

第1步:如果您是在德國註冊公司的生產者,請通過德國環境局的一次性塑料基金平臺(DIVID) 在每個一次性塑料分類中註冊您的所有品牌,以獲取註冊號。

如果您直運或轉售一次性塑料商品,請向您的上游供應商索取註冊號;第2步:在合規門戶中提交註冊號(在門戶於 2024 年第3季度至第4季度上線後,我們會通知您)第3步-自 2025 年起,請向 DIVID 報告您每年在德國銷售的一次性塑料商品的類型和數量,並支付相應的稅費(生態款項)。

建議賣家儘早註冊,以確保當合規門戶在2024年第3季度至第4季度上線接受一次性塑料商品申報時,可以向亞馬遜證明合規。

如果賣家想繼續在 Amazon.de 商城銷售包含一次性塑料的商品,需要遵守生產者責任延伸要求,並且在2025年1月1日之前向亞馬遜提交註冊號,否則亞馬遜將停售不合規商品。

(來源:Vendy聊全球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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