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主要有哪些?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 (3)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
侵犯註冊商標權的犯罪是以“情節嚴重”作爲標準的,所謂“情節嚴重”,表現爲: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 (2)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違法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已經註冊的人用藥品商標; (4)假冒他人註冊商標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國際影響的;

TRADEMARKINFRINGEMENT

對侵犯註冊商標權行爲認定的過程,有以下三個基本步驟:1.確定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
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是認定商標侵權的基本依據。
判斷商標侵權行爲能否認定或稱是否構成所考慮的一切因素都是圍繞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來進行的。
根據中國商標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覈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爲限。
”顯然,從這條規定看,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只限於覈准註冊的商標和該註冊商標所覈定使用的商品。
該範圍由兩個方面因素來確定,一是覈准註冊的商標;二是該註冊商標所覈定使用的商品。
二者的結合,構成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也就爲認定商標權侵權行爲確定了與被控侵權對象進行比較的標準,以便得出是否構成侵權的結論。
2.確定被控侵權的具體對象。
被控侵權對象的確定由兩個方面的因素所決定,一是被控侵權的商標,二是被控侵權的商標所使用的商品。
確定被控侵權具體對象的意義,在於確定和固化被控侵權行爲的載體,爲下一步與商標權的保護範圍的比對打下堅實基礎。
它與確定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同樣重要,它是認定商標侵權行爲的另一比較對象。

品牌商標被侵權怎麼賠償?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爲。
需要注意的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生產者主觀上一般都是出於故意,但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銷售者主觀上則可能是出於故意,也可能不是出於故意。
在規定商標侵權行爲的賠償責任時,《商標法》對銷售者主觀上“不知道”的情形作了例外規定,即在第六十四條第二款中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其他產品上使用車標,算違法違規嗎?如果是,是怎麼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爲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爲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爲,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僞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爲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總的說來確實侵權,建議及時說明情況,及時停止生產銷售,爭取從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