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跨境賣家在申請或註冊澳大利亞商標後發覺申請會影響賣家的商標權力怎麼辦?可以實行那些計劃?

澳大利亞商標異議的4種情形

1、對商標註冊提出異議(Opposeregistrationofatrademark)。

自澳大利亞商標局正式發表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異議申請通知,提交反對理由和詳細陳說,並支付相關費用。提交後,官方將進行初步審查,並通知對方回答。對方應在一個月內提交反對意向通知、回答理由和詳細陳說文件。

注意:對方未及時提交反對意向通知、理由和詳細陳說的,撤銷異議商標。

2、對商標變革提出異議(Opposeamendmentofatrademark)。

只要賣家以爲賣家會受到對方商標變革的不利影響,賣家就可以反對商標申請的變革。該異議必需在澳大利亞官方商標雜誌宣告變革請求後一個月內提交。

3、對商標延期申請提出異議(Opposeanextensionoftime)。

只要賣家以爲對方在審查或回答流程中有足夠的時間不應當持續延期,賣家就可以反對對方的延期申請。需要在對方提出延期申請後兩個月內提出異議。

4、請求撤銷未應用的商標(Requestremovalofatrademarkthatisn'tused)。

只要賣家以爲被反對應用商標,沒有正常和合規的商標,或者從未計劃應用該商標,賣家就可以要求刪除該商標。

註冊商標在2022年2月24日前提交的,自注冊商標申請之日起至少5年;註冊商標在2022年2月24日或以後提交的,自注冊商標詳細信息錄入註冊簿之日起至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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