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海運港口以及輻射地區有哪些?
主要內貿集裝箱海運港口及輻射地區爲: 營口港、錦州港、盤錦港、大連港、丹東港: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 天津港、黃驊港、京唐港、唐山港、秦皇島:北京、天津、河北省 青島港、日照港、煙臺港、龍口港:山東省 泉州港、廈門港、福州港、馬尾港、溫州港:福建省 上海港、南京港、南通港、楊州港:上海市、江蘇省 張家港、鎮江港、常熟港、連雲港:江蘇省 寧波港、溫州港:浙江省 南沙港、蛇口港、黃埔老港、東江倉、東莞:廣東省 秀英港、洋浦港:海南省
中國主要幾個港口集裝箱運量在世界上的排名或者說是地位?
謝邀 首先是新聞的數據,這個數據基本沒啥大問題,國外機構也只能使用中國提供的吞吐量數據。
中港網發佈的2013年全球10大集裝箱港吞吐量統計排名表顯示,2013年,全球10大集裝箱港排名座次中,包括香港港在內的 中國港口 共包攬七席,餘下的第二、第五、第九名分別由 新加坡港 、 韓國釜山 港、阿聯酋迪拜港摘得。
2013年,全球10大集裝箱港口依次爲,上海港、 新加坡港 、深圳港、香港港、釜山港、寧波—舟山港、青島港、廣州港、迪拜港、天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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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卸港
在F組、C組貿易術語下,交貨地點也就是裝運地點,指裝卸港,即包括裝運港(Port of Shipment)和卸貨港或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兩方面內容。
裝運港(Port of Shipment )是指貨物起始裝運的港口,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是指最終卸貨的港口。
一筆交易達成必須確定裝運港和目的港,主要是爲了賣方安排裝運,同時也爲了買方接貨。
在進出口交易中,裝運港和目的港不僅是價格術語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構成商品價格的因素,同時也與買賣雙方承擔的運輸責任有關。
因此在買賣合同中合理確定裝運港和目的港具有重要意義。
什麼是裝卸港 在F組、C組貿易術語下,交貨地點也就是裝運地點,指裝卸港,即包括裝運港(Port of Shipment)和卸貨港或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兩方面內容。
裝運港(Port of Shipment )是指貨物起始裝運的港口,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是指最終卸貨的港口。
一筆交易達成必須確定裝運港和目的港,主要是爲了賣方安排裝運,同時也爲了買方接貨。
在進出口交易中,裝運港和目的港不僅是價格術語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構成商品價格的因素,同時也與買賣雙方承擔的運輸責任有關。
因此在買賣合同中合理確定裝運港和目的港具有重要意義。
裝卸港的規定方法 1、在一般情況下,裝運港和目的港分別規定各爲一個。
2、有時按實際業務的需要,也可分別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
如,CIF倫敦/漢堡/鹿特丹。
3、採用選擇港 (Optional Port) 辦法,在明確規定裝運港或目的港有困難時,也可以採用這種辦法。
規定選擇港有兩種方式: (1)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港口中選擇一個,這種方式與第2種規定方法相同,如CIF倫敦選擇港漢堡或鹿特丹,CIF倫敦/漢堡/鹿特丹。
(2)籠統規定某一航區爲裝運港或目的港,如“地中海主要港口”、“西歐主要港口”等等,但採用這種方法應格外謹慎。
規定裝卸港的注意事項 1、規定國外裝運港和目的港應注意的問題 (1)對國外裝運港或目的港的規定應力求具體明確。
一般情況下,出口不能籠統地訂爲“歐洲主要港口”、“非洲主要港口”等。
由於哪些是主要港並無統一解釋,而且各港口距離遠近不同,裝卸條件、運費不一,極易發生糾紛。
但是在實際業務中,有時根據具體情況和需要,也可允許在同一航區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鄰近港口爲裝運港或目的港。
例如,有些買方是中間商,他們在洽談交易時明確指定具體目的港有困難,爲了照顧買方的實際困難和促成交易起見,可允許買方在幾個港口中任選其中一個港口作爲目的港,但選擇的目的港必須規定在同一航線。
同時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①如所選目的港要增加運費、附加費應由買方負擔;②買方應在開信用證的同時宣佈最後目的港。
(2)不能接受內陸城市爲裝運港或目的港的條件。
(3)必須注意國外裝卸港的具體運輸和裝卸條件。
例如,有無直達班輪航線、港口裝卸設備、碼頭泊位的深度、冰凍期和對船舶國籍有無限制與港口的規章制度以及運費、附加費的水平等。
(4)應注意國外港口有無重名問題。
例如,世界上維多利亞(Victoria)港就達12個之多,波特蘭(Portland)、波士頓(Boston)、的黎波里等等有數個。
爲了防止發生差錯,如有重名港,在買賣合同中要註明裝卸港所在國家或地區的名稱。
2、規定國內裝運港和目的港應注意的問題 (1)在出口業務中,對裝運港的規定主要應考慮貨源比較接近的港口,同時也應考慮港口和國內運輸的條件和費用水平。
對統一對外成交而分口岸交貨的某些商品,由於成交時還不能最後確定裝運港,也可規定爲“中國口岸”,或兩個以上具體港口爲裝運港,這樣比較靈活主動。
(2)在進口業務中,對國內卸貨港的規定,一般要選擇接近用戶或用貨單位的港口爲宜。
但是爲了避免港口擁擠產生堵塞現象,卸貨港也可規定爲“中國口岸”。
裝運港
裝運港(Port of Shipment),又稱裝貨港(Loading Port)是指貨物起始裝運的港口。
爲了便利賣方安排貨物的裝運和適應買方接收或轉售貨物的需要。
在一般情況下,裝運港都是由賣方提出的,經買方同意後確定。
確定辦法 在FOB,CFR和CIF條件下,裝運港是賣方交貨的地點。
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裝運港一般是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後確定的,其確定辦法主要有三種: (1)明確規定某一港口爲裝運港。
例如,裝運港:倫敦。
(2)規定一個或更多的港口爲裝運港。
例如,裝運港:上海/青島/大連。
(3)在磋商或成交時具體裝運港一時不能確定的,可以規定爲某一國的口岸。
例如,中國口岸;印度口岸。
在出口業務中,裝運港一般應選擇接近貨源所在地的港口,同時要考慮國內的運輸條件和費用水平。
對以FOB條件達成的由買方派船裝運的合同,則應考慮裝運港口的水深與買方來船的大小相適應。
國內外裝運港 國外裝運港 (1)對國外裝運港或目的港的規定,應力求具體明確 在磋商交易時,如因外商籠統地提出以“歐洲主要港口”或“非洲主要港口”爲裝運港或目的港時,不宜輕易接受。
因爲,歐洲或非洲港口衆多,究竟哪些港口爲主要港口,並無統一解釋,而且各港口距離遠近不一,港口條件也有區別,運費和附加費相差很大,所以,我們應避免採用此種規定的港口。
(2)不能接受內陸城市爲裝運港或目的港的條件 因爲接受這一條件,我方要承擔從港口到內陸城市這段路的運費和風險。
(3)必須注意裝卸港的具體條件有無直達班輪航線,港口和裝卸條件以及運費和附加費水平等。
如果租船運輸,還應進一步考慮碼頭泊位的深度,有無冰封期,冰封的具體時間以及對船舶國籍有無限制等港口制度。
(4)應注意國外港口有無重名問題 世界各國港15重名的很多,例如,維多利亞港,世界上有12個之多,波特蘭等也有數個。
爲防止發生錯誤,引起糾紛,在買賣合同中應明確註明裝運港或目的港所在國家和地區的名稱。
裝運港規定 (1)出口業務 對國內裝運港的規定,一般以接近貨源的對外貿易港口爲宜,同時考慮港口和國內運輸的條件和費用水平。
(2)進口業務對國內目的港的規定,原則上應選擇以接近用貨單位或消費地區的對外貿易港口爲最合理。
但根據我國港口的條件,爲避免港口到船集中而造成堵塞現象或簽約的目的港尚難確定,在進口合同中,也可酌情規定爲“中國口岸”。
總之,買賣雙方在確定裝運港時,通常都是從本身利益和實際需要出發,根據產銷和運輸等因素考慮的。
爲了使裝運港和目的港條款訂得合理,我們必須從多方面加以考慮,特別是國外港口很多,情況複雜,在確定國外裝運港和目的港時,更應格外謹慎。